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孰可忍、孰不可忍?

 

郝市長,您給台北市政府工程處施工評幾分?我看台北市政府施工品質

 

 

孰可忍,孰不可忍?

 

 

最近幾天,台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在進行下水道施工,任意將馬路挖開一個大洞,並將大型機具停於馬路旁邊,旁邊另有公告寫著:『親愛的市民您好,本工程,為了未來生活的便利,造成您最近生活的不便,敬請見諒!』

 

 

是的,原本為了公共工程,小小市民們應該忍受些許的不便,來迎接未來更先進更方便的公共設備。但是,當你看到在中午時分,街上滿是婆婆媽媽,小孩幼童,外傭與坐著輪椅的老人家,以及原本就為數不少的機車與汽車,突然來個轟天巨響,一台大型機具垂吊著有兩層樓高的施工物件,正緩慢在巷弄中間移動,準備他下午的工作。在狹小的巷弄間,沒有任何員警指揮,沒有任何交通封鎖,這時街上所有的人都很有默契的讓這大型機具先移動。突然間,一個少不更事的孩童正準備掙脫他奶奶的手,想要先行越過大型機具的下方,趕著回家看電視,……。如果,這小孩,是台北市長的孫子,是台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的孩子,或者他是你的孩子,你會不會為他的行為倒抽一口氣。

 

   這就是98310號中午時分在台北市大安區泰順街上的現場直擊。

   這就是台北市政府政府施工品質。

   這就是台北市民所承受的生活品質與生活風險。

 

 

 

   做為中華民國首都的台北市政府,對於小小的下水道工程施工,竟然無法掌握每天的工作進度,竟然沒有辦法事先要求施工單位在施工前確認封鎖道路範圍,竟然放任大型機具在狹小的巷弄中,沒有任何交通指揮的情形下,移動重機具。我想請台北市長、工程處長、發包工程單位、施工工程人員想像一下,如果今天在兩層高的懸吊物因螺絲鬆脫,而在移動的過程中瞬間脫落,造成無辜的市民生命財產的損失,這事後應該承擔的責任應由誰來負責?

 

 

 

   台北市長作為民選首長,在法律上應對台北市民負責,若台北市長無法保障台北市民日常生活行的安全、住的安全,那又有何依據足成承擔台北市長之重責大任?

 

 

請台北市長在中午時分徒步走去住家附近的店家吃飯,那您會發現在狹小的巷弄中,竟然沒有行人可以安全行走之處,你會感受到人車爭道的恐懼;您同樣會發現在大馬路旁的騎樓下竟被機車、腳踏車、店家的展示物品佔據了行人的空間,你會感受到行走空間被侵佔的憤怒。如果是下過雨後的天空,你更要小心因路面不平的積水而被呼嘯而過的車子噴濺的水花。

 

 

請台北市長在下過磅礡大雨後去觀看台北市各大交通要道乃至於巷弄小道的柏油路面,再請台北市長驕傲並大聲的告訴我,那一條馬路絕對不會有積水?哪一條馬路是絕對平整的?走過台北市這麼多大馬路、小巷弄,我看過路面可以鋪整的非常平順的復興南路,也看過坑坑疤疤、殘破不堪堪稱台北市最爛路面冠軍的和平東路。請市長去巡視的時候記得要將心愛的寶貝車開上慢車道,那你就一定會替你的愛車感到疼痛時,才會知道路面完整對市民的安全、交通工具的影響有多麼重大。

 

 

再請台北市長率領市政團隊出國考察國外先進國家市政設施時,能夠假想自己是一個平民,沒有公務車,只能走路、坐捷運、坐公車;假想一下自己已經已屆八十高齡,需以輪椅代步;再假想一下自己現在是出國旅遊的遊客,提著行李;如果有一天,市長您可以驕傲的說:『我覺得台北已經不輸新加坡、日本以及美國這些國家了,我們的無障礙設施及大眾捷運交通工具,在品質上及便利性上皆無分軒輊』,那那天,我們就一同為台北進入已開發城市而喝采吧!但現在,請認清現在,台北距離上述城市還很遠!我們的無障礙設施,由於坡度過大可能讓人滑跤,品質不好,可能讓仰賴輪椅的老人家總是感覺的顛簸,而更多公共設施的無障礙空間,不是要走更遠的路,就是要來個180度大轉彎,讓無障礙空間,變成了越野大賽。

  

 

最後,能不能請台北市長給市民一個承諾,承諾你在卸任前可以給台北市民一個平整的不會積水的路面;一個按部就班不會取巧貪快卻偷工的施工品質;一個值得市民愛也確實可愛的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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