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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語很優美

本文轉錄自台語很優美 民進黨卻從來不說

              http://blog.udn.com/novalyne/2965187

 


 

 

 

 

望春風

作詞:李臨秋  作曲:鄧雨賢

 

獨夜無伴守燈下,春風對面吹

十七八歲未出嫁,當著少年家

果然標緻面肉白,誰家人子弟

想要問伊驚歹勢,心內彈琵琶

 

想要郎君做尪婿,意愛在心內

等待何時君來採,青春花當開

聽見外面有人來,開門甲看覓

月娘笑阮憨大呆,被風騙不知

 

 

 

幾個月前,參加了一場大稻埕的導覽行程。當天,帶領活動的李修鑑先生,是望春風的作詞人--李臨秋先生的兒子。在活動當中,他提到了在望春風的歌詞當中,「十七八歲未出嫁,『當』著少年家」,有些人會唱「遇到少年家」,或者有人唱「見到少年家」。但其實他的父親有清楚的交代,那個字,就是要用「當」(ㄉㄥ)這個音,才正確。

 

 

因為自己對於台語文並非專長,「當到」,正確的字,要怎麼寫,我不那麼確定,各種資料裡也有多種版本(當、登、蹬)。但是對於李先生解釋,用「當」這個音,才能表達歌詞裡,那種男女不期而遇、四目相對的「觸電」感覺,那種「遇到」、「驚訝」、「意外」、「歡喜」和也許「驀然回首」的邂逅意境,和發音的輕快感,所帶來的韻味,從小講台語的我,卻是能完全領會的。

 

 

台語是優美的:幾乎已是常識,我們知道,台語更能表現唐詩聲韻的優美與深遠;台語誦詩更能理解詩詞的韻腳。台語是優美的,一個「當」字,把一個少女初遇少年的那種欲語含羞的姿態、情感,表露無遺。台語是優美的,就像使用不同語言的人,對自己使用的語言,所蘊含的「語感」和「音感」,是不言而喻、心領神會的。

 

 

但台語,當然也有比較粗俗或不登大雅之堂的部分。任何語言都有!就看用的人怎麼運用它。

 

 

如果長期收看大愛電視台的人,大概會發現,在他們的戲劇節目裡,「開車」」,就是「開車」,絕對不會說「駛車」(ㄙㄞ車);「不可以」,就會說「不行」,不會說「麥塞」。這兩個字,都是因為講起來音同排泄物,所以,如果製作單位不小心讓演員說了,那就是只得重拍或是剪掉那個鏡頭。

 

 

這樣很吹毛求疵嗎?乍聽也許是。但這就是所謂的人文精神啊!一樣的字,一樣的意思,所謂的尊重和素養,不就是選擇比較文雅的字眼來用嗎?一個富有教化人心目的的電視台,這樣做,其實是應該得到尊重的。而且,它不也正展現了台語優美的地方嗎?台語也是有變化與使用技巧的,不永遠與低俗畫上等號的。

 

 

有一個政黨,民進黨。每天都在說「愛台灣」,卻幾乎把「愛台灣」這三個字,變成一種污辱人的髒話。總是因為別人會不會說台語,窮追猛打,就以為自己比別人多愛台灣幾分。

 

 

可是,我幾幾乎,不曾在民進黨人的口中,聽到什麼優美的台語。而且,越博得媒體青睞的人,講的話越低俗下作,總是把街頭巷尾的粗魯言詞,當成得意的創作。

 

 

遠的,「三寶」就不提了。即使到今天,依然如此。要不,就是拿人家的姓或爸爸取的名字來污辱,十幾年來,連一個「九」字,都要用最低劣的方式發音。不管是英文的「LONG STAY」,還是從沒招誰惹誰的「都蘭」或「 獅甲」,所有本來各有獨特意義的字詞,在他們口中,全成了髒話。

 

 

而事實是,偏遠的都蘭,在許多文人推手的努力下,有什麼樣的改變?獅甲,曾經有過怎樣承載台灣文化的歷史?現在與過去的台灣,每天喊台灣的民進黨人,卻全部看不見。只因為可以用來罵人,就見獵心喜。

 

 

看見遊行裡,一張大照片,一群孩子,抱著一個比中指的大牌子。孩子,應該還是小學生吧?老實說,我能尊重民進黨人有滿腔我不能理解的怨氣,也能接受他們理性的遊行,但是,說真的,別把孩子教成這樣,可不可以呢?

 

 

民進黨式的民主追求方式,向來粗暴,抱著「愛台灣」三個字,就可以橫行天下。但是,身為一個「台語人」,我真的想說,那種民進黨式的玩弄語言,民進黨式的台語諧音髒話,真的讓我覺得忍無可忍!

如果,說台語的人,要一直擁有我小學時那種「講台語就很低俗的」標籤,真的,不是外省人害的,不是中國人害的,就是民進黨人害的。

這是風潮的一張童謠專輯,台語,如果不能回到李臨秋,至少應該是這樣的!

 

 

 

 朱俊曉:判得太輕

聽到判決結果,朱俊曉驚訝地說:「怎麼那麼輕,才六千元?」並指這樣的判決無法達到遏止不良選風的效用,且余天說有誠意道歉,卻沒打電話說聲對不起,他並質疑余天在立院開記者會,「是向記者道歉還是向我道歉?」他表示會再上訴。余天昨說,自己已道歉認錯,對於判決,「我統統都接受」,尊重判決結果。

判決指出,余天去年參選立委期間,與其競選總部政策小組召集人、前立委陳昭男及民進黨三重市黨部前主任委員徐文明三人,以「黑心夭壽」、「創啥曉」、「啥曉立委」、「無三曉路用」等為題,製作一系列文宣,遭朱俊曉控告涉嫌公然侮辱。

 

 

因審理時,余天、陳昭南、徐文明坦承犯罪,法官考量其犯後態度,依公然侮辱罪,判處余、陳二人罰金六千元,徐罰金四千元,均緩刑二年。

 

 

余天的判決,輕不輕,沒有評論。但這種「愛台灣的人」帶給台灣及台語的傷害,很不輕,卻罪證確鑿!

ps.本文所提的「台語」,即是「閩台語」。

 

 

 

 

 

 

我親愛的哈哈

你也愛講台語

那多用優美的台語跟我說話

我想 我會比較聽得懂優美的台語

而會比較聽不懂 不優美的台語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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